网友您好,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:
这道题考察的是在特种设备安全许可过程中,部门拒绝申请时的说明方式。根据法律规定,行政机关作出不利决定时,必须确保程序严谨、可追溯。若选择口头说明,可能出现双方对理由内容理解不一致或缺乏证据的情况,不利于后续争议解决。而书面说明能清晰记录拒绝理由,既保障申请人知情权,也便于监督和复核程序的开展。因此法律明确要求以**正式、可留存**的形式(即书面)告知理由,避免随意性,体现行政行为的规范性和严肃性。【参考解析】
用安考100分
拍照搜题更方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