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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,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时,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。因此,正确选项是**D**。 ### 解析: - **法律依据**: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:“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,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。”这表示监察人员需如实记录拒绝签字的事实,作为监督检查记录的组成部分,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。 - **选项分析**: - **A. 责令其签字**:错误。监察人员无权强制被检查方签字,这不符合行政执法的程序要求,也可能侵犯被检查单位的合法权益。 - **B. 向上级汇报**:错误。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后续汇报,但法律条款直接规定了当场处理方式(即记录在案),并未要求立即向上级汇报。 - **C. 自行签字**:错误。监察人员不能代替被检查方签字,否则会破坏记录的客观性和法律效力。 - **D. 将情况记录在案**:正确。这符合法律规定,确保监督检查记录的完整性,即使被检查方拒绝签字,也能通过记录证明检查过程的真实性。 ### 实务提示: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中,记录拒绝签字的情况是常见做法。监察人员应在检查记录中注明“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”并签名确认,归档后可作为后续处理或争议解决的依据。这体现了行政执法的程序公正和证据保全原则。【参考解析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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